河南经济报编辑赵先志通讯员刘娟
南阳一50岁女子在出租屋公共浴室洗澡时触电身亡,丈夫和孩子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二房东、二房东赔偿90万余元电力公司.近日,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审理了这起人身伤害责任纠纷案,依法判决三名房东均承担赔偿责任。
2022年11月上旬,受害人朱先生带着水壶和电锅到出租屋的公共浴室洗澡,但电锅漏电,导致他触电。涉事房屋为王东、王某搭建的二层院子,但两人均不居住在该房屋内。2019年、2020年,房东王先生与第二代房东、承租人黄先生签订了《房屋租赁协议》。即使合同到期后,双方也没有续签合同,但黄先生仍继续租房,直至事件发生。每年租金到期时,王某都会直接联系黄某,将租金转交给王某,王某则将一半的租金转给王东。
黄先生租房时,家里电路安装了空气开关,没有漏电断路器。黄某先后将房屋以单间的形式出租给其他人。其中,朱某租用了被告人黄某的一间房间。整个医院只使用公共卫生间,卫生间内没有热水器。
朱某的丈夫及子女认为,由于电线老化漏电、供电线路、插座陈旧、缺乏触电安全防护等原因,被告人王某、王栋及房东黄家应对朱某触电死亡承担一定责任。由于被告供电公司负有防止不良后果发生的义务,故该公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力设施疏于管理、疏于维护和监督,致使在其管理范围内发生触电事故。承担一定的责任。随后,四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家属生活费等共计90万余元,并由法院承担费用和法律费用。案件鉴定费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王某、王东、黄某有作为房东的管理、维护房屋的义务,并在租赁房屋前确保房屋的设施符合一般安全居住的要求。因此,他对朱某的死亡不负有责任,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朱某在洗澡时被电器触电身亡。众所周知,使用电水壶洗澡是危险的。成年后,朱某在洗澡时使用了极其危险的电锅。如果你的存在出了题,你必须承担主要责任。
综上,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、事故原因、损害规模,判决被告王某、王某承担原告损失5%的责任。法院判决被告王某、王栋5人共同承担损害赔偿金42744元,被告黄某共同承担损害赔偿金42744元,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。根据案件实际情况,判决被告王某、王东向原告支付心理损害费2000元,被告黄某独立赔偿心理损害费2000元。
法官解读本案按照过错大小划分责任比例。
作为成年人,朱某对自身安全负有第一责任人,负有最高的注意义务,但他在洗澡时使用极其危险的电锅触电身亡也负有首要责任。
被告王某、王某租赁该房屋前,线路上只安装了空气开关,没有接地断路器,但由于住宅楼内需安装接地断路器,故两被告无需对王先生承担责任。朱氏死。错误的。
被告黄先生租用了整栋房屋,在使用过程中,未经王先生同意,没有与王先生联系,也不清楚输电线路能否承受更多人的力量。客观上增加了线路负荷和用电风险,也是朱某死亡的罪魁祸首。
这种情况下,所使用的电力是通过公共低压线路提供的,必须以供电线路用户端的最终保障线作为分界点,由于保障线属于供电公司,因此,电线属于电力公司。不,电力公司对joo先生没有任何权利,对他的死亡没有过错,不应该承担责任。
这不正常啊,我家基本上每个月交一次电费。您可以下载国家电网,其中包括每日电费的详细列表。您可以预测您的电力将使用多少天。
我们每个月的电费基本在50元左右,但是用得多的话,除去夏天,家里所有的家电,包括冰箱、洗衣机、微波炉、烤箱,基本都要200到300元。一般情况下,请每月检查一下您的用电量,并提前充电。希望我的回有帮助。